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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2-03-11
根據工作需要,2022年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水利發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水利發展研究中心為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辦公地點設在上海市,主要承擔流域綜合治理與管理的戰略發展、政策法規、規劃、重點水利工程前期、綜合調度與管理、科研創新、技術審查與咨詢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 博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社會公德和敬業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的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信息詳見《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專業名稱目錄包括:最新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我單位確認報名資格,我單位可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五、主要待遇 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我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11日12點至2022年3月30日24時。 2.報名方法: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應聘人員需下載并認真填寫《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
3.考務咨詢電話
(二)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 報名結束后,我單位對報名應聘人員依據公開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結果將于2022年4月8日之前以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報名應聘人員。 (三)面試和資格復審 1.通過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的報名應聘人員需參加由我單位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時間擬定在2022年4月上中旬舉行,具體時間、方式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前,我單位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報名應聘人員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英語證書或成績單、榮譽證書等各類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資格復審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應達到5:1,最低不得小于3:1;如低于3:1,則取消該崗位招聘并告知應聘人員。 3.合格分數線:面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由我單位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標準和要求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應聘人員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或本人主動放棄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面試成績排名其后的應聘人員依次遞補。 進入體檢的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公示與聘用 綜合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太湖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并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回避 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材料須真實完整,報名表和參加招聘過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應聘人員在參加招聘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自理,體檢費用由我單位承擔。 3.應屆博士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時,需要同時提供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以及2022年畢業生報到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中國水利人才網、太湖局門戶網站上發布的招聘動態,保持電話暢通。 九、咨詢電話 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021-25101177、25101180 附件:1.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發展研究中心 2022年3月11日 |